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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2日,武漢長江邊,咼先生砸開岸邊崗亭玻璃取救生圈救人,救生圈拿出來了,2名保安也過來了,但他們不是幫忙救人,而是要咼先生賠玻璃。最終,因為耽誤了幾分鐘,落水老人沒能救回來。
網友觀點:
網友“吃太胖”:砸玻璃取救生圈救人被索賠,有的人覺得保安要求索賠合情合理,但救人也沒有任何錯誤,救援設施設立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救人,不應該讓救援設施成為擺設,需要鼓勵人們積極救助他人,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心寒。也希望制定更加明確的法律法規,以解決這個問題。
網友“吉星”:小伙情急之下選擇砸玻璃救人,于情于法都不應該受到指責。但反過來說,那兩名保安被公司管理約束,找損壞者要賠償,按規矩辦事有什么錯呢?從法律上來講并沒有什么問題,但從見人落水袖手旁觀,卻在別人救人的時候來索要賠償的行為來看,就是心狠了一點,說重點就是泯滅了人性,但這是道德問題,在道德與法律之間,有的人下限比較低,但那也只能譴責而已。
網友“盜鈴先掩耳”:有一句常見的話叫“好人難做”,咼先生的遭遇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。這種事并不鮮見,每每看到類似讓好人受傷的心問,都有一種拍案而起的沖動,怎樣更好地為好人撐腰,是我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。反思這類事件,無不是因為利益,扶老人被訛詐如此,保安攔著咼先生索賠也是如此,因為利益,他們可以顛倒黑白,罔顧生命,在社會上滋生歪風邪氣。為好人撐腰,必須要嚴厲打擊這種行為,讓“好人”舒心,讓“惡人”難做。
(徐道發 策劃/編輯)